标题:企业破产重组:无固定期限职工的经济补偿与权益保障
在企业破产重组的过程中,一些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职业生涯受到威胁,担心被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真的有规定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重组并不等同于破产。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重整过程中,用人单位确实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三类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此外,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六类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单位破产重组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月数没有上限,工作几年发放几个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倍赔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和加班费,但不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获得2N倍的赔偿。只有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劳动者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即2N。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固定期限的职工可以无条件获得2N倍的赔偿。
此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应的时间比例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应当支付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也是法律对职工的保障。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重组时,无固定期限的职工并非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职工也有权获得带薪年休假等保障。
转载请注明来自春晖科技网,本文标题:《国有企业重组,无固定期限职工可以得到2N倍的赔偿吗? 》